據《泰晤士報》10月13日報道,牛津大學一位曾被指控“約會強奸”的學生面臨再次審訊。date rape,多指約會雙方中有一方違背對方意愿強行發(fā)生性關系。在一年前,這位牛津大學高材生曾經免遭公訴。
英女皇御用大律師(QC)Timothy Raggatt為該學生辯解稱,這一裁決與自然公正(natural justice)背道而馳,因為復查是秘密進行的,并沒有給被告者陳述的機會。
在這項里程碑式的裁決中,其中一位英國最高級法官表示,如果受害者要求復查案件,檢控官有權對決定進行秘密復查。
據高等法院聽訊,這名學生曾在2014年的2月份被捕,其女性友人當時報警稱自己被強暴。
事發(fā)當晚,該學生與友人在一家酒吧飲酒,第二天早晨女性友人在被告床上醒來,該學生承認兩人發(fā)生了性關系,女性當事人隨后報警稱被強暴。該學生曾向警方陳述,他與友人之間的性行為是兩廂情愿的,她報警只是因為“不想告訴她父親我們發(fā)生過性關系”。
當晚,女性當事人的醉酒程度接近酒駕上限的四倍。酒吧的閉路電視顯示,若無人從旁扶助,她可能站不起來。
此前,皇家檢察署(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)的兩名律師認定證據“不足以支撐任何實質定罪”。
該案隨即轉到特別檢控官Susan Egan手中,但Susan Egan認為證據充足可提起公訴,于是該學生在今年6月被告知他正在受到檢控。
根據法律指引,由于需遵從歐盟法令。原本對該名學生不予起訴的決定被推翻。
王座法庭(Queen’s Bench Division)主席Sir Brian Leveson與 William Davis法官于10月13日裁定,該案的秘密復查不違背自然公正(natural justice),因為檢控官未越界而僅僅考量了初判時留存的信息,包括嫌疑人的解釋。